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黔南州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网站能够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网站信息保障措施
第二条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各科(室、中心)应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工作中产生的不涉密政府信息与新闻。
第三条 各科(室、中心)应指派专人担任信息员,负责采集、编录本科(室、中心)的信息并向网站提供。
第四条 信息员采集的信息需经“三审三校”后方可在网站上进行发布,信息内容按“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认定。
第五条 通过局网站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统一由网站管理员存档管理。
第三章 网站安全维护
第六条 局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工作由信息服务中心负责。
第七条 网站管理员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
第八条 网站管理员每月更新网站后台管理登录口令,严禁将登录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九条 对接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对局门户网站系统漏洞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 充分估计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制定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岗位职责,保证应急响应方案的及时实施。
第十一条 网站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黔南州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21年6月印发的《黔南州科技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本制度由黔南州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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