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建设千亿级磷化工产业园区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健全完善我州磷系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体系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州科技局经前期需求征集、专家论证等,凝练出1项技术榜单。现发布黔南州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再生利用技术榜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内容
重点围绕废旧磷酸铁锂电池整体再生利用,开展正极材料提锂渣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解决废旧锂离子电池中磷、铁资源回收利用关键问题。榜单内容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1.揭榜单位应为黔南州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提交项目申请书之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科技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其中:(1)揭榜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必须与黔南州技术需求企业联合申报项目,揭榜单位与技术需求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揭榜单位负责技术攻关,黔南州技术需求企业负责科技成果承接转化;(2)揭榜单位为企业的,可单独揭榜也可牵头与其他单位联合揭榜,鼓励牵头企业与州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合作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且合作协议作为申报材料附件提交。
2.申报单位应管理运行规范,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科研能力、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具有技术榜单领域的前期研究基础,有能力完成技术榜单提出的任务需求;有保障项目实施的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其中:申报主体为企业的须提供2倍以上的配套自筹资金,出具配套资金承诺书。
3.申报单位应财务管理健全,其中: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须独立核算项目经费,设立专账以确保专款专用;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在财务报表研发费用一级科目下归集有研发项目经费支出,或建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辅助账,并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其中,2023年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规上企业,需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提供在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填报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
(二)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须按榜单全链条或全技术方向申报,承担该榜单的所有课题,工作计划覆盖榜单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三)项目主持人
1.申报单位设1名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主持人须长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活动,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且为该项目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严禁挂名申报。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次项目。鼓励青年科学家积极申报。
2.项目主持人须是申报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需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和人事关系的工作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如确因项目实施需要,需将非本单位全职在职人员作为项目主持人的,须与其签订同项目执行期相适应的兼职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需明确合同或协议签署时间和约定工作时间、任务等。
3.项目主持人已退休或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本次项目。如确需申报,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材料(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四)申报限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对2023年1月1日以来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州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
(五)项目实施期限及支持额度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支持经费30万元(分两期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第一期资金,其余资金待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
(六)项目推荐
企业及县(市)属科研院校等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根据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州属或州内省属科研院所、高校等事业单位具有独立人事和财务权限的,可以直接申报,无独立人事和财务管理权限的,由负责其人事和财务管理权限的州直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推荐。项目推荐单位应认真履行审核和推荐责任,确保推荐的申报项目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在申请书“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意见”处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不得拒绝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向申报人说明理由。项目获批立项后,项目推荐单位将作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参与项目任务书签订,协助州科技局开展项目全周期管理工作。
三、申报资料
(一)申报书(填写申请书应注意凝炼研究内容,确保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研究目标及考核指标明确);
(二)项目申报书附件(详见申报书附件清单);
(三)项目实施必要的其他佐证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要求提交(但不限于)上述申报资料。
四、评审及立项
实行专家评审,按竞争择优原则确定中榜者。若评审结果表明各申报方均无法满足榜单要求时,可在协商一致条件下由申报方整合后申请二次评审。评审结果不支持立项的,终止本榜单征集程序;建议立项的,进入立项程序。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自行在黔南州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申报书(网址:http://qnkj.qiannan.gov.cn);
2.书面申请书需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纸质封面,平装),由申请人撰写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合作者也需本人签字和单位(合作单位)盖章。电子版材料(标注黔南州2024年揭榜挂帅项目)于2024年10月29日前发到邮箱:307213883@qq.com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可进入“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环节。对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通过电话或网络通讯工具向项目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对信息填写失误和不完整、缺失附件材料等情况导致形式审查未通过的,允许补正一次。补正后仍不符合本通知及指南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3.书面申请书请于申报截止日期之前送或邮寄(以邮戳为准)黔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854-8238952,项目申报单位逾期报送不予受理。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楼B区法人综合窗口B002,B004,B006任一窗口。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 00-12: 00,下午13:00-17: 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二)申报时限
项目受理和纸质材料送达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1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政策咨询
州科技局科技发展科
联系人:黄绍发、王代林、陈显、宋选春
联系电话:0854-8222266
黔南州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4日
附件1:废旧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提锂渣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技术榜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