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
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行政审批工作完成情况。2017年1月至今,黔南州防震减灾局共接到网上贵州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项目17项,现场申报1项,均已作了业务甄别,不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10项,正在受理2项,出具审批确定书2项,手续不完备和重复报审项目4项;我局已受理的黔南州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属于市(州)级三级医院,符合地震安全性评价要求,电话对接了省地震局工程院,该项目按要求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行政权力流程图编制情况。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编制和印发了〈黔南州科技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及编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及编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了黔南州防震减灾局权责清单行政职权运行系列流程图(包含行政许可等流程图)并挂网实施,根据相关文件精神,2017年10月,对防震减灾局各项权力流程图进行补充完善、制定和完善专利行政执法运行流程图、知识产权计划项目推荐流程图以及科技项目申报管理流程图,并上报州审改办。
(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1.是制定并下发《黔南州科技产权局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2.是严格按照《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起草、合法性审查、报备、公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对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提高报备及时率。认真贯彻落实《黔南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和《黔南州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
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州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按照要求,圆满完成了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1)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意义重大,是省政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举措有效落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我局领导对其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将其纳入近期工作的重要日程,安排了责任领导和清理人员,并广泛征求中层以上干部意见,按时完成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2)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对照黔府办发〔2017〕28号要求的第(三)项清理事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一是“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三是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我单位以2016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11-2015)为基础,全面梳理2016年-2017年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根据适用《黔南州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自动失效的2010年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经过局各科室按照附件认真查找、梳理,我局2016-2017年起草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涉及“放管服”改革。2010年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查找历年规范性文件清理过程中没有发现涉及黔府办发〔2017〕28号要求的第(三)项清理事项。
按照“谁起草、谁执行、谁清理”的原则,经过局各科室按照附件认真查找、梳理,我局2013年以来起草和制定的文件没有涉及以上三类。
三、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
1.执行三重一大方面我们坚持三个原则:
(1)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3)坚持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原则。
2.具体做法
(1)重大事项决策
(2)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3)重大项目和经费支出安排
涉及以上重要内容和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在经费开支2000元或2000元以上的,必须经过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才能执行。2017年度通过发布公告、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评审结果公示程序,争取到省级科技计划项目68项,资金3074万元,州级科技计划项目120项,资金240万元。
(二)单位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情况
1.单位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
(1)已将外聘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017年单位采取外聘律师模式: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单位支付报酬,顾问律师并非只为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其仍可以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模式与贵州良华律师事务所,用常年法律顾问协议形式,以1年为期限,签订外聘律师合同,使此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外聘法律顾问工作基本情况
与贵州良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接受贵州良华律师事务所指派刘海律师为我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常规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及合同规定的义务。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由单位州级财政经费支出。贵州良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25227200030349468;发证机关:贵州省司法厅;执业证类别:兼职;执业证号:15227199820406218:发证机关:贵州省司法厅;律师资格证号:239869110167;发证机关:司法部律师资格审查委员会。
(3)取得的成效
①单位起草拟发的规范性文件得到修改和补充建议,提升了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为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的运行更加符合法治精神,打下坚实的基础。
②能在单位重大决策前进行专业的风险评估对构建和谐社会起重要作用。
③能对单位经济活动的顺利有序开展严把合同关,降低决策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④对单位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的促进有独特的效果和作用。
2.单位外聘律师,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是单位一些部门对外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仅仅将律师的工作局限在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审查合同等一些传统法律服务上,使律师参与日常事务的广度与深度不够。
(2)是缺乏明确的收费标准和监管。收费标准不一,导致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3)是服务标准不够规范化,现有的服务内容是以合同中所列内容来体现的,一些深层次、专业化的服务内容不一定能体现。
(三)对单位外聘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
1.是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使外聘法律顾问能充分发挥作用,为建设法治中国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做出更大贡献。
2.是各级司法、法制部门探索外聘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管和收费标准
3.是各级司法、法制部门和律师行业探索制定外聘法律顾问服务标准,使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专利行政执法情况。制定了《黔南州2017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利用 “4.26”、“5.26”和各类展会,开展普法宣传和行政执法维权活动。 2017年,分别在县(市)开展了《贵州省专利条例》宣传活动,出勤300余人次、检查商业场所150余家、检查各类商品60000余件,全州共立案查处假冒专利案件2576件,查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1件,查处专利案件总数2797件排名全省第一。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各科室应按各自职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监督情况应及时向局党组领导汇报。
(1)局纪检组组长、纪检监察室对“三重一大”事项建立督查制度,负责跟踪督查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在局党组会议报告。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定期或不定期地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2)对未经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科室和人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组织部门报告。
(3)“三重一大”事项的制度,将接受上级组织和党内外的监督。把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项。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按照州政府统一部署,本着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全面真实、公开透明的原则,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现已形成行政权力清单报州法制办审核。经过严格审核确认后,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目前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州防震减灾局涉及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重点公开。
2.继续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信息公开。开设我局知识产权局执法信息工作栏。在专利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执法过程中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执法结果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并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开。更进一步深入实施专利执法县级区域全覆盖,2017年,分别在县(市)开展了《贵州省专利条例》宣传活动,出勤300余人次、检查商业场所150余家、检查各类商品60000余件,全州共立案查处假冒专利案件2576件,查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1件。
3.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为做好州、县(市)科技局实现信用信息共享,我局正在积极对接与“信用中国”网站和“贵州诚信网”的链接工作。
4.编制我局涉及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挂网。根据省行政许可事项相关要求,优化和完善全州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内容,为方便群众查询相关科技惠民政策、项目和资金信息,我局将及时编制发布本单位涉及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
《2017黔南州科技产权局部门预算》以及 2017年州级部门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均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要求上网公开。下一步继续做好本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
我局机关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并设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1名,具体负责实施相关工作。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成立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省法制办举办的行政复议知识培训班,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并在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投诉电话0851-8333074,加大与社会广大服务对象及人民群众的信息沟通。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及时解答、处理服务对象及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投诉事项,做好信访工作。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2017年4月19日,我局在荔波县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培训暨省州县联合现场执法专项行动”,本次执法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20余人,重点现场检查了荔波县的华联超市、福万家超市、大鹏超市、永汇超市、万盛超市、湘君大药房、佳佳康药房、母婴店、文具店等16家连锁商家企业,抽查各类商品6300余件,查获涉嫌假冒、标识不规范专利案件155件,目前已结案,专利行政执法现场培训,严厉打击各类假冒专利显成效。
2.2017年5月24日,我局派人参加黔南州在贵定举行的黔南州2017年度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会,通过学习提升了我单位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的专利行政执法能力。
3.2017年5月中旬我局派人参加省政府法制办在遵义举办的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培训班学习,通过学习提升了我单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素质,为我单位行政应诉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4.2017年9月17日至23日,我局派人参加州法制办在北京大学举办的黔南州依法行政培训班,通过学习提升了我单位的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行政能力。
5.组织单位职工参加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证换证考试。
6.组织单位职工参加贵州省2017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
7.制发《黔南州科技产权局“七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按“七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会前学法制度,在局党组会议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议会前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的学习。
八、单位法制机构编制以及人员在岗情况
全州持证在岗在编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人员56人,所有人员均属通过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取得执法证的人员。无临聘、工勤等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一)简政放权方面
1.认真梳理行政权力事项等情况。我局按照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认真梳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所有行政职权进行清理,理出权力清单列明行政职权目录。经清理,我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共43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7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类7项)我单位没有收费项目,并将清理后的权力和责任清单报审改办。
2.根据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黔南州防震减灾局权责清单事项24项继续保留,无清单事项和权责内容增减调整。
(二)事中事后监管方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行政执法规定》、《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贵州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等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做好新改扩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管理,同时做好县市防震减灾局的业务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确保全州防震减灾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2.加强防震减灾局系统管理、提高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和督促县(市、区)防震减灾局机构建立和健全,赴各县市防震减灾局检查指导新、改、扩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管理业务工作及流程;
3.明确行政审批中的具体事项。按照全省网上行政许可审批管理要求,组织对所有涉及新改扩建设工程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将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和申请条件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全部纳入州政府政务中心进行公开,明确了具体事项和内容,使行政审批全过程公开和透明,方便接受社会监督。至今,我局共接到行政许可审批申请事项18项,受理18项,其中2项不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
4.抓住行政审批中的关键环节。一是把好受理时限关。把握好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中,我们每周一、周三、周五,三天浏览网上审批平台。二是把好审查环节关。制作《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确定审批流程签字表》工作员(审验)、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查)、局分管领导(审核)、局领导(审批)一一对应,提高了审批效能。三是把好审批计时环节关。形成《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书》核稿、签发、盖章环节是网上审批计时环节,7个工作日出具,没有超时审批现象发生。三是严格行政审批中的材料提交、补正事项。按照行政审批要求,对申请人提交和补正材料做到一次性告知。
5.对于已经审批的项目资料、审批确定书、审批流程等全部资料进行编号、分类、存档备查。
6.按照相关文件要求,2016年编制了黔南州防震减灾局权责清单行政职权运行系列流程图(包含行政许可流程图)并挂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