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贵州省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的对象为哪些?
答复: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九条:省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省外公民或者省外组织:(一)同贵州省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二)向贵州省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的;(三)为促进贵州省与其他国家、其他省(区、市)在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